據(jù)Law360等渠道,2月26日,美國產業(yè)訴方向美國商務部發(fā)起訴請,要求擴大針對來自中國的硬木膠合板 (hardwood plywood)產品反傾銷令和反補貼令的涉訴產品范圍,并發(fā)出涉訴產品范圍裁定,認定某些由越南進口到美國的硬木膠合板產品,因其主要產品部件系自中國進口,并在進口到美國之前,在越南進行了加工處理,因此應當屬于針對中國的硬木膠合板反傾銷和反補貼令的相關涉訴產品。
訴方稱越南出口到美國的硬木膠合板產品,由于構成該等膠合板產品的背板,面板和芯板均在中國制造,并且隨后運至越南進行進一步的加工或處理,因此必須視同針對來自中國的硬木膠合板的反傾銷和反補貼令的涉訴產品進行征稅。
或者,訴方要求美國商務部發(fā)起反規(guī)避調查,確認這些產品是否存在規(guī)避反傾銷令和反補貼令,在第三國完成產品的加工和處理,隨后出口至美國的行為。依據(jù)相關法規(guī),如果美國商務部一旦認定屬于雙反令或者相關裁定涉訴產品范圍的商品,存在因規(guī)避雙反令或相關裁定而在第三國進行組裝和加工,隨后出口到美國的情況,則構成對雙反令的規(guī)避行為,應視同涉訴產品征收反傾銷和反補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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