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政府將進一步嚴格管控檀香紫檀的出口,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允許出口,馬達加斯加政府在不到兩年的時間內,將柿屬和黃檀屬種群列入附錄管控,承諾不再批準包括盧氏黑黃檀在內的柿屬和黃檀屬樹種的木材出口。
越南、泰國、老撾、緬甸已明令禁止采伐和出口野生的交趾黃檀,柬埔寨禁止所有紅木貿易和流通。
中南美洲國家將嚴格管控微凹黃檀,中美洲黃檀,伯利茲黃檀的采伐和出口。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止,老撾已半年內沒有簽發(fā)允許出口交趾黃檀的CITES文件,馬達加斯加墨西哥也沒有簽發(fā)允許出口的CITES文件,危地馬拉、尼加拉瓜和巴拿馬僅少量簽發(fā)允許出口微凹黃檀、中美洲黃檀和伯利茲黃檀的CITES文件。